关于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继续(首次、变更)注册申报和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盟市建设局(建委):
    2005年度自治区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首次、变更)注册申报和继续教育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举办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和注册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继续教育培训
(一) 培训对象
    2005年12月注册执业印章到期并继续(变更)注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必须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培训,注册建筑师完成40学时必修课程和40学时选修课程的继续教育学习,注册结构工程师完成60学时必修课程和60学时选修课程的继续教育学习,否则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二) 培训内容及方式
    1、注册建筑师的培训内容为:《建筑设计与经济》、《建筑创作专题讲座》等;注册结构工程师培训内容为:《空间结构》、《建筑节能与防火》等。、
    2、培训方式:采取全日制脱产形式组织教学。
(三) 培训时间及地点
    1、注册建筑师的培训时间为:2005年11月20日~26 日,11月19日报到;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培训时间为:2005年11月29日~12月7日,11月28日报到。
    2、培训地点: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原内蒙古建筑学校)。
(四) 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400元;教材费:《建筑设计与经济》25元/本,《空间结构》55元/本,证书工本费10元/本,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五) 培训结业
    培训结业时,经考试和考核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自治区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颁发统一印制的《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和《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办理首次注册的学员,每位学员携带一张2寸免冠照片。已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领取了《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学员,培训时将证书带来,只填写培训课时即可。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落实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学员报名回执表,于2005年11月10日前邮寄(或电传)至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部。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钢铁路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部
联系人:解 勇 邱晶岩 邮编:010050
电 话:(0471)3955175 传真:(0471)3980878
二、注册申报
(一) 注册申报范围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或截止2005年12月注册执业印章到期的一、二级注册人员。
(二) 注册申报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附件我们在(内蒙古建设网http://www.nmgjsw.gov.cn/)网上登陆,请大家下载复印后即可使用。
1、 首次注册申报材料
(1)填写《注册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2、3、4);
(2)聘用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聘期不得少于两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3)聘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一份;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份(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只限申报一级注册人员);
(5)未在原单位注册申报人员需附正常人员变动证明(即原单位出具该注册人员已调出或辞职证明,同时聘用单位出具调入或接收证明)。
2、继续注册申报材料
(1)继续注册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表5、6、7、8);
(2)申请人上一注册期职业道德证明一份;
(3)聘用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聘期不得少于两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5)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份(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只限申报一级注册人员);
3、变更注册申报材料
(1)变更注册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表9、10、11、12);
(2)聘用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聘期不得少于两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3)原聘用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及同意其调动(离退休人员的外聘)证明;
(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两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
(5)《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6)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份(近3个月内体检有效,只限申报一级注册人员);
(7)申报人变更注册前的执业印章。
(三)注册申报程序
《注册申报表》经盟市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与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四)注册申报时间、地点及费用
注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结业时上交,请注册人员参加培训前填写好,以便办理申报手续。
报送地点:呼市新华大街1号(内蒙古建设厅勘察设计处),邮政编码:010055,电话(0471)6944397,联系人:龚艳敏
注册申报费:首次注册:一级230元/人、二级180元/人;继续(变更)注册:一级180元/人、二级150元/人。




二00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