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盟城乡规划效能应采取四项措施

  针对全盟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督查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盟建设局提出四项工作措施,加强我盟城乡规划效能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制定实施方案,制订工作计划,作出进度安排;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严肃查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二是加大规划投入,加快各类规划编制进度。城市规划编制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完善城乡规划“两证一书”、“一证一书”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委员会审批、行政执法责任、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投诉举报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四是进一步推行城乡规划政务公开,实行公开承诺制,完善规划公示、听证、信息咨询和查询制度,严格实施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制。锡市、二连市和其它有条件的旗县要尽快筹建规划展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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