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00五年全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转发自治区查处规避招标和工程转包战役指挥部《关于开展二00五年全区建筑

市场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区建设局:

按照自治区查处规避招标和工程转包战役指挥部《关于开展二00五年全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内整字[2005]4号)文件的要求,自治区查处规避招标和工程转包战役指挥部将在九月下旬,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希望各旗区建设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内容,积极组织自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和上次市检查组查出的问题,一并整改落实,做好迎接大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二OO五年全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5]173号)和建设部的工作要求,自治区查处规避招标和工程转包战役指挥部决定,从今年九月下旬开始,抽调自治区建设厅、监察厅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组织开展全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各盟市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情况。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有关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政策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一)听取各盟市的书面工作汇报。主要内容包括本地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总体情况;本地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自查自纠情况(自查的项目个数、建筑面积、投资额、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数目、采取的纠正和查处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拟采取的政策措施。

  (二)检查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各盟市要提供2005年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清单,每个盟市随机抽查6—10个建设项目(在建的大中型公共建筑、住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被抽取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必须在现场接受检查,项目检查情况通过检查表格记录在案。受检地区应为检查组提供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必需的检查设备和人员。

  (三)每个盟市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向受检地区通报检查结果,并提出工作要求。

  (四)全区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上报建设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向全区通报有关情况。

  三、检查时间、人员和日程安排

  

对各个盟市的具体检查时间,检查组人员组成和日程安排情况,将以电传形式另行通知。

 

               二OO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