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旗区建设局、康巴什新区规划建设局、沙圪堵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了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同时也为迎接全国和自治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市建委于2006年6月13日至6月20日,对各旗区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共抽查工程42项,总建筑面积47.22万平方米,总投资5.1亿元,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停工整改3项。这次主要检查的是建设工程履行程序情况、参建各方行为、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执行情况、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等内容。

  通过检查,从整体情况上看,工程项目基本能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必须招投标的工程均能按规定依法招标,没有发现无证承包、越级承包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施工图纸审查及建筑节能审查执行良好,工程质量有所提高,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有所加强,参建各方的违法违规不良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秩序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但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

(一)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各旗区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仍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如招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不规范,评委专家不按法律规定抽取,个别地区工程监理不履行招投标程序,由业主直接指定监理单位;一部分工程项目未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各旗区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力度不够,工程竣工备案率低;施工、监理合同审查率低,且存在合同内容不全;部分外境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未办理准入手续;各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的记录开展程度不够。

(二)工程质量方面

  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四周未按强制性条文做混凝土翻边;后浇带或留槎处的钢筋保护差;混凝土跑模比较普遍;120墙体留槎及压筋不符规范要求;填充墙构造柱上端自由,未形成铰接;阴阳台的保温层质量差,聚苯板容重达不到设计要求;有伸缩缝处相邻构造柱或圈梁同时浇筑时轴线偏差大;多孔砖砌体洞口无固定门窗的埋件(如可砌同砖大小的砼块);施工现场不留置同条件试块;框架支模清理不干净,有夹渣现象,框架商混养护覆盖不到位,现浇板有收缩裂缝;工程资料填写不规范,普遍存在验收签字不全,不填写检查意见或没有验收结论,对新表格的填写不熟悉。

(三)安全管理方面

  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还未走入正轨,部分旗县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不规范,未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办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大部分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填写内容不全、不真实,没有针对性;施工现场多数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不坚固,脚手板搭接或对接不符规范要求,架体未进行内封闭现象普遍存在;高处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不带安全帽,临边未防护或防所不严现象普遍存在;临时用电开关箱到机具缺PE线,没有全部实现TN-S系统保护,采用电箱不能控闸断电;机械设备方面,龙门架卸料平台两侧防护不严,平台缺防护门,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要求。

  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准旗鸿峰绿色馨园B区3#楼未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质量监督书、安全监督书及施工许可证,该工程监理单位为内蒙古居泰监理公司,该监理公司监理人员配备不全,无旁站监理,对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监督不到位,提出通报批评;康巴什恒信西部人才培训中心、乌审旗世林化工公司办公楼、鄂旗棋盘井电冶公司娱乐中心、棋盘井电冶公司娱乐中心服务楼、伊旗新建医院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准旗再就业中心外电线路距建筑物距离为3米左右,小于安全距离且无防护措施;杭锦旗锦玉花园1#楼临时用电未采用TN-S系统保护,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现场电线乱搭,提升机稳定性较差。这些项目的建设,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此,对上述项目的甲方、施工、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各旗区建设部门要将处罚和整改情况尽快上报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

对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1、根据新的管理权限的划分,限额以上工程项目的报建、招投标、施工许可将由市建委监督管理,各旗区建设局不得自行对新划分的限额以上工程或将一个整体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单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2、应特别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严格从进场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素质抓起,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文明的施工。

3、各旗区建设行政监管人员应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力度,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规范的行为。

4、严格施工许可证办理制度,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施工。

5、严格施工图审查制度及建筑节能审查制度,对图纸审查报告提出的内容,各设计单位应及时将整改内容回复施工图审查站和施工单位。

6、各旗区质监站、安全监督站应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力度,对于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通病及工程质量细部存在的问题,责成相应责任人逐条加以整改落实,杜绝类似的问题再发生。对于工程中的安全,参建各方应定时、定人、定责的加强安全检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7、各方参建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各旗区建设主管部门定期上报市建委,达到对各方行为的规范。

8、各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竣工备案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备案率。

  总之,通过这次全市综合执法大检查,要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的监督和管理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需要建设单位及参建各方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执法水平,使鄂尔多斯市建筑市场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