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是住房担保贷款的一种形式,是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
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购买重庆市区住房的合同协议且同意将所购房产抵押予我行;
4、予付房款30%。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有关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它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
3、在我行指定帐户存入30%的首付房款证明;
4、符合法律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或协议;
5、委托我行扣款的协议书;
6、用以抵押的房产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7、填妥的(个人楼宇按揭申请表)及发展商签署回购担保书。
1、购房合同; 2、借款合同; 3、抵押合同; 4、房产保险单;
5、委托扣款书; 6、回购担保书
1、房产保险费(费率:0.1%)(保险公司);
2、抵押登记费(费率:1.25%)(产权登记处);
3、贷款合同印花税(税率:0.005%)(税务局);
4、抵押鉴证费:0.02%。
1、按期归还本息;
2、不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3、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将设定抵押权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
重复抵押;
4、不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银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